西安曲江新区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十项措施的通告
信息来源:曲江新区 发布日期: 2020-02-06 16:27:33
西安曲江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十项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曲江新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省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生命健康。即日起,西安曲江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向全区公布并实施以下十项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严控企事业单位复工开业。除涉及疫情防控、城市运行、群众生活和其他关系重要国计民生等工作所必需的单位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未经许可不得复工开业。 二、严格管理开放场所。经审批营业的超市、农贸市场等居民生活必需场所,必须对进入人员进行登记、测温,并加强公共场所管控,确保不滞留、不聚集。已审批的定点服务酒店等场所要按照规定进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消杀。 所有运营的公共场所、单位中央空调一律关停,所有运营的电梯及其他封闭场所每日实施定时消毒。倡议公共健康管理,推行分餐制,严格落实管控要求。 诊所、药店等对购买退热与咳嗽药品的,一律登记住所、联系方式与身份证信息,并第一时间向西安曲江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电话:029-68660120 三、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区内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聚集性活动、各类庆典活动,丧事活动必须从简且需在举行前向本小区物业和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电话:029—68660120)。对擅自组织、参与聚众活动和承办集体聚餐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四、严格控制人员外出。除伤病救治、经批准营业的工作机构人员上下班、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等情况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得外出。区内居民需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须经本小区物业登记批准。如违反相关规定,将强制采取集中隔离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严格人员登记管理。区内所有小区、写字楼及各类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得放行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外来人员指非本小区常住人员,外来车辆指非本小区日常管理的车辆)。如有特殊情形,必须报经小区物业、楼宇物业或本单位后勤管理部门许可,并登记备案。 所有小区及各类单位(机构)实行全天候24小时检查制度,对所有进入人员进行登记、测温、消毒等作业,所有人员凭“两证”(身份证和出入证)出入。辖区所有人员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避免互相接触交叉感染。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小区物业或单位登记报告,并及时就诊。 六、劝阻管控“三返”人员。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市外“三返”人员(返岗、返工、返学)劝阻工作,逐一通知近期不要返回,逐一记录通知情况。确需返回的,必须在我区指定酒店隔离14天。 七、切实加强人文关怀和宣传引导。所有社区或单位要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全力保障日常生活所需,切实加强人文关怀。同时,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和平台,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向区内居民传播防控知识、宣传政策措施,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增强疫情防控的信心和决心。 八、依法严肃处理拒不配合人员。对于全区相关疫情防控机构和公安、交警等部门依法依规采取的防控措施及要求,辖区内各类组织及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配合。拒不服从、拒绝配合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区内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及各行各业先进模范要以身作则,带动并管好家人、亲属,主动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交由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十、实施有奖举报。欢迎辖区广大群众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举报。对提供重大价值线索者,经核实后予以一定奖励。24小时联系电话:029—68660120 上述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另行通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西安曲江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 西安曲江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责任编辑: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