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负责同志就《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答记者问
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日期: 2021-04-14 13:54:46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司法部负责同志就《意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制定出台《意见》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出了许多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可以讲,制定出台《意见》正当其时、意义重大,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的有效途径。 问: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着力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必须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坚持知行合一、重在实践,坚持继承发展、守正创新,不断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通过不懈努力,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法治文化事业繁荣兴盛,法治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适应,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基本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问: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从新发展阶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客观实际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需要出发,《意见》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明确提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交流等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八项任务和许多重要举措。特别强调要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的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要支持有条件的单位自主设置法治文化相关二级学科硕士点、博士点。要在“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基础上建设国家宪法宣传教育馆。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起、从细节抓起、从小事做起,培养规则意识。要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要建立全国法治文艺精品库,逐步实现共建共享。要注重发掘、研究、保护共和国红色法治文化,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要着力提升市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等。 问:对《意见》的贯彻落实有哪些考虑?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贯彻落实好《意见》,需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治建设总体规划,与“八五”普法启动实施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实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人才培养,加强法治文化专业队伍建设,健全法治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培育推广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确保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