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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宣传月】建党百年、保密伴我行!

信息来源:保密观、国家电投     发布日期: 2021-05-17 18:12:23


  战争年代,保密就是保生存、保胜利,这不是一句简单的定义与俗语,而是血雨腥风岁月关乎着生与死的考验。在党的历史上从一大秘密召开,会议地址由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秘密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游船上继续开会,期间就是遭遇法国巡捕房搜查,为了保密才由上海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游船上,以游船作掩护,秘密完成了党的一大会议议程,诞生了中国共产党。可以说,保密工作从建党初期就根植于党的事业中。

  1927年8月7日,中国共产党在武汉召开紧急会议,即“八七”会议(会址位于汉口鄱阳街139号)。会议确定了进行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方针:确定中国共产党实行全面秘密化,党、团、工会全部转入秘密状态,开展地下斗争,并规定了地下斗争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八七会议”选在白色恐怖极为严重的汪精卫政府所在地武汉召开,这本身就是对保密工作的一次重大考验。参加会议的代表到达会场、会议过程和代表离开武汉,都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始终未被敌人发现,顺利完成了任务。

  据“八七”会议会址纪念馆馆长赵晓琳介绍,时任中共中央秘书的邓小平同志第一个来到会场,接待代表,安排食宿,负责安全。

  参加会议的21名代表分3天由交通员分批带到会场。为了保密,代表们进入会场就不能出去,吃的是干粮(面包、罐头等),睡的是地铺。会议只开了一天,邓小平同志却在那里整整待了6天。解放后,邓小平同志极为重视“八七”会议会址的修复工作,多次提出修复意见,并为纪念馆题写了“八七会议会址”。

  经过10年战争,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红军不仅没有被消灭,反而壮大了组织,建立了革命根据地,在中国大地上站稳了脚跟。国民党不得不承认中国共产党及其所领导的红军的存在,不得不接受中国共产党的正确主张,联合抗日。中国革命进入抗日战争时期。

  党中央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心任务是调整策略,停止执行打土豪分田地等政策,组成广泛的统一战线,推动全民族的抗战。党中央为使保密工作适应统一战线的复杂形势,于1937年为保密工作制定了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的新的工作方针。1939年4月,党中央发出了《关于秘密工作的几个决定》,6月发出了《中央直属机关暂行工作规则》,8月发出了《中共中央关于通讯联络工作的决定》,10月,刘少奇同志发表了《论公开工作与保密工作》。

  在八路军和新四军中,不仅要对付敌人的正面进攻,还要肃清特务、间谍的多方渗透、窃密和策反,所以必须采取极严格的保守秘密的措施。党组织和大部分共产党员的身份对外绝对保密,但是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必须发挥核心、骨干和带头作用,隐蔽身份但不能隐蔽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在统一战线内部,党的高级领导人和部分组织是公开的,但多数工作人员和他们的身份则必须保密。革命队伍中,严格的保密纪律教育和锻炼,坚定了共产党人的信念,对团结大多数,战胜敌人,争取抗战胜利发挥了作用。

  1942年,抗日战争处在十分艰苦的阶段,各种保密的信函、命令、电报往来十分频繁。为进一步做好保密工作,夺取抗日战争的胜利,毛泽东同志在延安亲笔为保密工作题词“保守机密,慎之又慎”。这个题词不仅仅在当时,直到现在都是我们党保密工作的座右铭。

  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宣布无条件投降,抗日战争结束。蒋介石为独占胜利果实,悍然于1946年6月发动了反共反人民的全面内战,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奋起反击,中国革命进入解放战争时期。

  为了适应解放战争的需要,党中央对保密工作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从建党初期到新中国成立的28年中,党的保密工作中心任务是保障党的生存和发展,保障党所领导的政治和军事斗争的胜利。就其内容讲,主要是保守政治和军事秘密。在这个时期,党始终对保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使保密工作在革命战争中不断得到发展。无数革命先烈,为保守党的秘密,在敌人面前威武不屈,抛头颅,洒热血,谱写了一曲曲英雄篇章,形成我党保密工作的优良传统。无数战斗在保密工作岗位的前辈以卓著的成绩,创造了光辉的业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保密工作奠定了基础。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已由革命战争年代转入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这一历史性的转变要求保密工作要从过去服务于革命战争转变到维护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任务中来。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政务院(国务院)根据形势的变化,一方面要求保密工作要围绕消灭国民党和封建残余势力,恢复国民经济等任务,做好服务工作,保障民主革命任务的完成;一方面要着手建立统一的、国家规模的保密工作机制。

  建立统一的、国家规模的保密工作机制,是一个历史性任务。为实现这一目标,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在领导人民进行政权建设的同时,就把保密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并着手开展工作。

  党中央、政务院、中央军委出台一系列有关保密工作的政策性文件。1950年1月10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保密局颁布《国家保密条例》;同年2月,党中央和中央军委下发《关于保护党的机密的指示》、政务院下发《关于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保守国家机密的指示》;同年10月,党中央下发《关于加强保守党与国家的机密的决定》。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作出的第一个关于保密工作的决定。《决定》对保密战线面临的新形势作了深刻分析,指出,普遍存在的和平麻痹和轻敌思想以及简单的保密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国家面临的外部的强大敌人和内部极其繁重的革命和建设任务的需要,“保守党与国家的机密,应引起全党的极大注意”。《决定》对会议保密、文件管理、涉密人员审查和保密纪律等作了明确规定。

  以上这些政策性文件,将保守国家机密的义务主体锁定为全体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涉密人员和军人。

  新时期保密工作指导思想是:“提高革命警惕,贯彻突出重点、积极防范的方针,坚持内外有别、既便利工作又确保秘密的原则,确保党和国家的核心秘密,有领导、有控制地放宽对非核心秘密的限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指导思想阐明了保密工作的基本前提、思想基础和基本任务,确定了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原则,为全国保密工作指明了方向。1988年,这一指导思想被写进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成为了国家意志。

  1997年8月,党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决定》以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为指导,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深刻分析当时国际国内形势和保密工作,提出了“保安全、保发展”的战略任务和保密工作的奋斗目标。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狠抓保密工作落实,深入研究新情况,不断解决新问题,保密工作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

  2008年10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特别强调了维护国家安全问题,要求我们必须始终把国家安全放在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对待。2008年以来,针对发生的几起重大泄密事件,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切断泄密来源,同时查明原因,严肃处理,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为加大保密工作的力度,党中央还决定将国家保密局升格为副部级。

  201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面对错综复杂的反窃密防泄密斗争,必须深刻认识新形势,准确把握新特点,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职责使命,不断增强党管保密、创新强密、依法治密的能力和定力,确保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建党百年,我们缅怀革命先烈,发扬光荣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进入新时代,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我们更应该砥砺前行,筑牢保密思想防线,立足本职工作,适应新形势下的保密意识,要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落实防范措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朝着新时代保密工作目标任务奋勇前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