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 2
  3. 3
  4. 4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文物行政执法 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信息来源:文物局网站     发布日期: 2017-12-21 17:22:08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文物督函〔2017〕19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天津、上海、重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经各地推荐、案件初评、实地复核、专家复评,国家文物局将“北京灵光寺擅自在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西山八大处之灵光寺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案”等15个案例,确定为“2017年度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现予以印发,供办理类似文物行政违法案件时参考。

  入选案例在违法主体、违法对象、违法类型等方面涵盖广泛,在严格执法、严肃追责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提升执法效能。入选案例在坚决贯彻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坚持文物保护原则理念、推动文物保护责任落实等方面成效突出,体现了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忠于职责、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优良作风和高水平的办案能力。国家文物局予以通报表扬。

  请各地结合“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年)”和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培训,以入选案例为指导,严肃查处各类文物违法行为,提高行政违法案件办理水平,坚决遏制文物违法案件多发态势,确保文物安全。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度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

  国家文物局

  2017年12月18日


(责任编辑: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