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税务】 新个税法过渡期政策实施 纳税人享受首波红利
信息来源:陕西税务局网站 发布日期: 2018-10-10 17:10:34
央广网北京10月9日消息(记者李欣)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政策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纳税人个税缴纳额开始减少,享受到新个税法实施后的第一波红利。 这几天正是企事业单位发放工资的日子,不少细心的职工发现,个人工资条上的扣税发生了明显变化。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小陈说:“我现在每个月工资如果按照3500元的标准来扣,税率是20%,每个月交的个税是780元左右;如果按5000元扣税,税率就变成了10%,每个月只需要交310元左右的个税,一个月大概节约了470元。” 根据规定,“新税法”改革将采取“一次修法、两步实施”的方式,第一阶段将在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减除费用调高、税率表调整两项规定,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 从本月开始,不止是工薪族能切实感受到改革的红利,企业也能轻装上阵。陕西隆基绿能股份公司财务经理景仰鹏告诉记者:“我们企业个人所得税这部分可以节约52万元多,基本上节约率能达到42%左右。大概有80%多的员工都可能享受到本次优惠。相当于变相地给员工增加了工资。” 在新税法执行过程中,不少纳税人对于10月1日这个扣税时间点理解不到位。有人认为,不少企业10月份发放的是9月份工资,因此要到11月职工才能享受到这一优惠。对此,税务部门明确表示,10月起,职工实际取得的收入都按照5000元标准扣除,并适用新的税率。北京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副处长田敬文介绍,他们重点对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围绕过渡期政策、新个人所得税的变化点、执行日期、客户端操作等内容进行了辅导。下一步,他们将继续优化纳税服务,为纳税人释放更多的改革红利。
(责任编辑: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