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厅】陕西20万公职人员参加宪法法律年度大考
信息来源:省司法厅网站 发布日期: 2018-10-12 17:07:21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精神,10月10日至11日,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普法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等六部门联合举办了陕西省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我省各级公务员、参公管理和事业单位人员、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近20万人参加了本次考试。 今年是新的宪法修正案颁布实施第一年,时值中央进行“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宪法学习宣传督导检查。组织学法用法考试,突出了宪法在治囯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深了领导干部及公务人员对宪法修正案的深入理解。 自6月中旬起,省委普法办联合有关部门先后起草印发了5个指导性文件,对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范围及方法等工作提前进行了安排部署,编印了《宪法学习宣传工作手册》,委托省人大法工委针对今年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考试命题。9月26日,在全省组织进行了模拟考试,10月10日、11日两天正式考试后,还将在10月18日、19日针对因故未能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补考。考试内容包括《宪法》及修正案、《监察法》《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七部分内容。 省委普法办主任、省司法厅厅长王永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以学促考,学用结合,深入推进了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保障了各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执行,为法治陕西建设、实现追赶超越和“五新”战略任务目标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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