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切实实施民法典”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日期: 2020-06-04 11:18:25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如何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建议,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编者 全国人大代表林毅: 以民法典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的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行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民法典为各级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划定了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因此,行政机关开展工作时必须充分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为了切实实施民法典,行政机关应该以民法典的颁行为契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杜绝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同时,应该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对于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人员应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本报记者 顾春采访整理) 全国人大代表王晋: 把民法典作为民事审判遵循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为司法机关办理民事案件提供了基本遵循。切实实施民法典,要求各级司法机关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因为民事案件同人民群众权益联系最直接最密切,民事案件能否得到公正高效处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民法典实施效果的感受和评价。为了正确实施民法典,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完善相关民事司法解释,使之同民法典精神保持一致,统一民事法律适用标准,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应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本报记者 田豆豆采访整理) 全国人大代表王俊峰: 用民法典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民法典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民法典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在民事案件诉讼活动中,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通过调查取证,从专业角度提出证据材料和意见,有助于人民法院正确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实现对民法典所明确的当事人民事权利的充分保护和有效救济。在人民调解和商事仲裁活动中,律师从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出发,运用对法律的理解和执业经验,帮助当事人对争议事项进行权衡比较、理性判断、慎重抉择,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因此,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应该深入开展民法典普及宣传工作,引导全体社会成员自觉遵守民法典,正确运用民法典,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本报记者 徐隽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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